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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驾驶规定公布,但别对自动驾驶太乐观!
1、《通知》不但对L3/L4级自动驾驶提出了具体准入规范要求,还对规则完善补充,并决定遴选部分支持自动驾驶的产品,逐步实现自动驾驶上路。
2、汽车使用自动驾驶不违法。国内针对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,只能追究生产者或者销售者。就我国而言,现行法律中关于自动驾驶车辆的规定基本处于一种空白条状态。
3、其次,国际上通行的标准中,L2级自动驾驶汽车的OEDR(目标和事件检测,以及决策任务)全部由人类驾驶员完成。而国家准针对L2级自动驾驶,规定的是“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”由驾驶员及系统协作完成。
4、【太平洋汽车网】中国法律允许自动驾驶,中国现在不允许自动行驶,自动行驶汽车包括四个环节行驶铺助、半自动行驶、高度自动行驶和完全自动行驶。中国处于铺助行驶环节,以当前的科技水平,智能系统不可以超越人类的判断与认知水平。
5、汽车自动驾驶新规透露的新规。首先是车企不得擅自升级汽车的功能。
6、深圳市出台的规定是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。该法规主要包括九个章节,主要从道路测试,信息登记,使用管理,车路协同,网络数据安全,交通违法处理和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约束。
不得擅自升级新增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是为了什么?
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。驾驶辅助包括不少功能,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自适应定速巡航(也就是ACC),是用于定速跟车前进;又比如车道保持,能够将车辆保持在车道内行驶。
近日OTA监管发布了声明称,当下禁止人们私自升级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,违者将受到一定的处罚。
汽车自动驾驶新规透露的新规。首先是车企不得擅自升级汽车的功能。
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,之所以没有进行这样的规定,主要就是考虑到当时我们的智能驾驶还不是非常的发达,需要这些车企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,而且为了能够最快速的验证他们的系统是否是稳定的,安全的,高效的。
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。 对于多数汽车消费者而言,想必已经不是第一次接触车辆支持OTA升级这个概念。
工信部:未经审批不得OTA!
在升级换代之前要向工信部进行备案。在审批通过以后,才可以对汽车进行升级和更新,以确保汽车的行车安全。汽车自动驾驶新规透露的新规。首先是车企不得擅自升级汽车的功能。
工信部装备中心方面表示,如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备案、隐瞒真实情况、提供虚假材料、不能持续保持企业OTA升级管理能力,以及存在产品一致性等问题的,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相应处理。
明确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 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。 四是加强产品管理。
明确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 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。这是好事。因为很早之前笔者就强调过“OTA升级”的隐患,强调过它与那些传感器、控制器等表面上的硬件配置有着一样的重要性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各国监管机构对现在车企疯狂吹嘘的自动驾驶功能已经十分警惕。8月15日,中国工信部印发《关于加强智能网联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》,明确规定,车企未经审批,不得进行OTA升级或者更新自动驾驶辅助功能。
从外,该通知还提到了,2020年7月1日前生产、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,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。值得注意的是,未经批准,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。